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当我们想转让股票时,我们需要签署相关的转让协议。那么内部股份转让的规定呢?《民法典》中的内部股份转让协议有效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内部股份转让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采用自由主义原则,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限制外部转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中:
一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第二,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是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二、公司股份转让需要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应当自转让股份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股份转让协议或者股份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同”设立登记“);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转让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哪些股份转让无需办理工商转让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份转让,无需办理工商转让登记。
从工商登记角度而言,新的公登条例实施后,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或姓名”系登记事项,只要“股东名称”没有发生变化,就无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但如果“股东名称”变化了,包括股东更换和股东更名,则均需办理相应工商转让登记手续。
2、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均无需办理工商转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