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按照法定程序清理、处置、分配公司财产债权债务关系,结算其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那么,你知道公司在清算期间可以开业吗?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看看。我相信这会对你有帮助。
一、公司清算期间可以营业吗?
在公司清算期间,虽然公司的法人资格没有丧失,但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极大限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民事活动。清算期间。清算组代表公司从事一切对外活动,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各种事务。如果正在进行清算的公司继续开展新的业务活动,将不利于公司的清算事务。公司在偿还全部债务前,不得将财产分配给股东,否则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将受到损害。公司违反规定,在债务清偿完成前将财产分配给股东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清算组的清算行为无效,重新清算。
二、非法清算的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企业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存在非法清算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严重损害了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权益人利益的,那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应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对行为人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公司清算之诉由谁提出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清算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