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即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相关负责人申请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也是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常见程序,对于破产程序,建议了解更多,所以,有限公司宣布破产资金不需要偿还吗?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将为您详细分析!
一、有限公司宣布破产钱不用还吗?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应当按照债务优先级的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在宣布破产后,公司的现有资产将得到偿还。如果不能证明股东与债务之间的关系,公司就不必承担债务。
二、破产前查封公司资产保证金优先吗
这种情况拥有优先受偿权。
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及住建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1条第1款“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之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
三、公司被起诉能够破产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算有诉讼的情况下,也能申请公司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