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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担保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编辑:兴悦达助力财税时间:2024-11-26 0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担保经常被听到,这也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其中之一是性质问题。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对捍卫自己的权利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对规避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担保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呢?下面由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抵押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企业破产后的抵押财产是企业破产财产之一。

下列财产不得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包、代销、借款、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或者使用的其他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三)所有权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抵押财产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将其财产转让给债权人的财产,即抵押财产。抵押财产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作为担保财产,债权人可以优先赔偿该财产。

二、破产宣告的效力有哪些

1、对破产人法律人格的效力。

(1)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后,企业由债务人变成了破产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进行破产登记,其法律人格仅在清算意义上继续存在。

(2)这与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仍然可以在一定限制下合法地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人格上有重大区别。

2、对破产人财产权利的法律效力。

(1)《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一旦破产,便丧失了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在《企业破产法》中,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便指定管理人由其负责行使对于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

3、对破产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效力。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三、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法人还限消吗

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公司注销登记的,法人资格就会消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对法人代表的高消费限制会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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