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情况需要申请破产的,是要成立清算小组的,首先就是要对员工的工资待遇进行清偿。如果企业清算需要补贴下岗员工的,那么企业清算怎么补贴员工呢?阅读完以下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为您整理最新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企业清算怎么补贴员工
关于公司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补偿,可知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依法解除,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吊销清算程序
公司吊销后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如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根据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指定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代表组成清算组,也可选派其工作人员或有关专业人员(如执业审计师)作为清算组成员。
(二)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履行清算职责。清算组应当依法严格履行清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公司清算有关的未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等工作。
(四)清算方案报确认。清算组制定出清算方案后,应当报股东会、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有主管机关的还要报主管机关确认。
(五)实施清算方案。清算方案报确认批准后,按方案实施。
(六)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登记部门予以核准后公告。
三、法院如何组织司法清算
申请人:XX科技(xx)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路XX号,邮编:xxx,
电话:xxxX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
注册地:xx市xx区xx镇XX路XX号
被申请人股东:陈XX,男,汉,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属xx路派出所
被申请人股东:张XX,男,汉,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住所:xxxx区xx路XX号,属xx路派出所
申请请求:
1、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2、判令被申请人在破产清算范围内支付货款13,600元、诉讼费674元,合计14,274元,支付逾期期间双倍计付的迟延履行金;
3、判令被申请人股东陈XX、张XX因怠于履行破产清算义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清算依据和理由:
根据2007年2月2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2008年4月22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档案馆《档案机读材料》,被申请人武汉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4月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武汉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票据纠纷一案,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6年5月17日作出(2006)徐民二(商)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现已生效。
根据xx区法院判决:限被申请人于2006年6月18日前支付申请人人民币13600元,本案受理费人民币674元由被申请人负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支付逾期期间双倍计付的迟延履行金。
被申请人股东陈XX、张XX是武汉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50万元,各持50%。至今未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严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18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由于被申请人陈XX、张XX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不自觉按时履行清算义务。根据《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一)项、第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科技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八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