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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破产后法人有什么后果

编辑:兴悦达助力财税时间:2024-10-24 0

通常企业在经营不下去后会选择以破产的方式来及时止损,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企业破产后即进入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那么破产后法人有什么后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产后法人有什么后果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破产后法人的后果如下: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二、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特点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

三、什么是失信法人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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