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市场规模很大,但竞争仍然非常激烈。如果找不到蓝海,每家公司都可能在红海遇到瓶颈。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司可能会在经营中赚取一定的收入,但有些公司可能会一直赔钱,最终只能进行破产清算。根据中国法律,法人如何阻止解散公司?以下由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逐一为您回答,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人如何才能阻止解散公司?
法人可以通过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来决定是否取消公司。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除本法规定外,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二、一个公司法人能集资吗
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的利益,在实践中,公司法人可以进行融资。按照融资主体不同,项目的融资方式可分为既有法人融资和新设法人融资两种融资方式。
(一)既有法人融资方式既有法人融资方式是以既有法人为融资主体的融资方式。采用既有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既可以是技术改造、改建、扩建项目,也可以是非独立法人的新建项目。既有法人融资方式的基本特点是:
1、由既有法人发起项目、组织融资活动并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
2、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来源于既有法人内部融资、新增资本金和新增债务资金;
3、新增债务资金依靠既有法人整体(包括拟建项目)的盈利能力来偿还;
4、以既有法人整体的资产和信用承担债务担保。
(二)新设法人融资方式新设法人融资方式是以新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的融资方式。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大多是企业法人。社会公益性项目和某些基础设施项目也可能组建新的事业法人实施。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既有法人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后重新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新设法人融资方式的基本特点是:
1、由项目发起人(企业或政府)发起组建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
2、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来源,包括项目公司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承担的债务资金;
3、依靠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
4、一般以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未来收益或权益作为融资担保的基础。采用新设法人融资方式,项目发起人与新组建的项目公司分属不同的实体,项目的债务风险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能否还贷,取决于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因此必须认真分析项目自身的现金流量和盈利能力。
法人有什么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既然公司法人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而公司的民事行为也都由公司法人参与,那么,公司法人自然可以为公司筹集资金。公司法人集资的方式有即有法人融资以及新建法人融资这两种方式,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筹集资金。
三、法人治理制度有哪些
法人治理制度有:
1.权力、决策、监督等机构和经营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制度;
2.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
3.公司法人治理的其他制度。
兴悦达助力财税提醒您,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政府及监管部门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遵守国家法律与社会道德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包括董事的法律责任、会计准则、信息披露要求等,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