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前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许多企业或公司会选择通过商标注册来打击竞争对手,然后企业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商标无效。因此,下一步将由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介绍商标宣告无效的后果及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商标宣告无效的后果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自始至终视为不存在,但以前按商标专用权处理并实施的,是否也因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始至终不存在”而重新翻转。在这方面,本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裁定不具有可追溯性,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裁定只对其生效后的事件有效。
具体来说,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裁定,对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没有可追溯性:
一是人民法院对商标侵权案件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处理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
三是已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四是已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之日起多久出结果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商标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