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想拥有商标权,我们将申请相关商标。相关机构在审查时会公开申请的商标,并有一定的宣传期。在此期间,如果有人对该商标申请有任何异议,可以提出。提出商标异议后,相关申请人是否需要答辩?接下来,让我们了解商标异议是否必须答辩。
一、商标异议必须答辩吗?
1、如果商标被异议选择不答辩,商标将直接进入异议程序,异议办公室审查员将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公平裁定,结果显然偏向于异议人。一旦异议人的理由足够,商标将被视为商标注册无效,不允许注册。
2、商标法在商标异议辩护中赋予当事人的法律权利。这也是当事人反驳异议意见的唯一途径。商标异议材料准备:商标代理委托书、辩护理由、辩护通知书或审查证据交换通知书原件、辩护人主体资格证书、相关证据材料(签订代理协议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的证据材料清单)。
二、商标异议申请如何补正
1、寄发补正通知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2、限期补正
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3、注意事项
(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
(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三、商标异议的程序
1、提出异议
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2、通知
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作出裁定
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
4、送达裁定书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5、复审异议
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